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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保护好“二次供水”用水安全
来源:本站   点击:2723   时间:2020-01-05
   
我们的水,为何令人忧心?我们的社会监管能力如何?我们的水质检测报告能否实时知情通报?这些潜藏在“二次供水”背后的多个层次的问题牵动着每一个市民的心,也关系着市民健康幸福的生活。保护好居民用水安全,我们应该如何破题?
 
症结
 
监督覆盖率低 18人管全市人喝水大事
  透析二次供水乱象背后的深层原因,有人将其归结为“三宗罪”:监督覆盖监管乏力、供水单位建设管理不达标、法规制度滞后。
 
  监管上的乏力首先体现在人员配备。据介绍,目前,全海口市卫生监督员只有86人,与卫生部要求的1到1.5人每万人的配备标准相差甚远。全市共有生活饮用水与公共场所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仅18人,负责全市3家自来水厂、218家自备供水单位、729家二次供水单位等卫生监督。甚至没有按规定设置单独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科。
 
  武汉市卫生监督局学校与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科副科长杨来辉说,18个人要管全市百万人口的喝水问题,难以做到全覆盖。杨来辉说,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低是监管方面的一个大问题。因为人力、物力、财力等尚无明确的政策支持,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到2013年底至少80%辖区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目标,存在一定的难度。现在,监测的覆盖率也就是50%左右。在有限的人力情况下,只能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学校以及一些人口更密集的地方,其他的只能靠小区物业自律了。
 
监督不足有盲区 监管乏力处罚也乏力
  监管涉及住建、水务等多部门,覆盖不足必然导致盲区产生。
 
  根据《湖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蓄水设备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
 
  按照正常的管理监督模式,小区所在物业每年要请专业清洁公司,对小区蓄水池进行两次清洗,并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水池清洗完毕后,需要请专业的水质检验机构对小区二次供水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物业要张贴通知告知小区业主,同时存档,方便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卫生监督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可下发监督处理意见,并作出相关处罚。 然而这看似严密的“监督”路径里,却有着诸多“漏洞”,导致二次供水监管存在大量“盲区”。
 
  武汉市住建局物业处处长张利民说,物业在日常小区的管护过程中负责小区内秩序、设备等的维护工作,其中包括对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以保证为小区业主提供干净的饮用水。但住建部门却没有职能专门针对二次供水进行审查,因此需要卫生部门提出,他们才能配合工作。
 
  当小区物业不自律不送检时,卫生监督部门应其作出处罚。然而令人尴尬的是,由于监管覆盖不足,他们根本无法对市内二次供水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部监督。
  这种监管的乏力,还体现在处罚的力度上。在现实的情况中,“非法供水”的情况比比皆是。
 
设施建设“先天不足” 卫生部门对此无监督权
  供水单位建设、管理不达标是导致二次供水出现水质安全问题的直接原因。近年来的执法检查发现,二次供水设施问题多多。比如:地下蓄水池大都采用混凝土建造,经浸泡可增大水的硬度和pH值,并且还有钡、铬、镍等金属渗出,造成水质污染等等。杨来辉介绍,由于卫生部门没有介入前期工程验收阶段,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规划没有监督权,因此造成了“先天不足”。
 
  杨来辉介绍,从长远来看,监管法律的滞后也是目前二次供水在管理上遇到的大问题。他说,《武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于1999年5月12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3号令发布实施,2002年修订,执行至今已有10年。随着国家公共卫生体制的改革和工作职能的调整,规章中有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里面提到的很多部门,如今都已经做了调整,不存在了。”已经颁布实施的《武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二次供水的有关规定没有细化,办法提到二次供水涉及住建、水务等部门,然而由于没有明确“分工”,导致操作困难。此外,对于二次供水产权单位约束不强,且无相关的处罚条款,给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也使得海口二次供水的管理难以落实到位,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多,严重阻碍了监督工作更好的开展。
 
公众不知水质情况 疾控部门检测能力有限
  作为用水者, 你知道自家小区水质如何吗?你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去了解小区的水质吗?大多数受访者对水质检测知之甚少,即便有愿意去了解的,也面临着现实障碍,高额的检测费用便是其一。海口市疾控中心可对饮用水进行检测,目前具备检测能力达到40多项指标。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会主席陆吉国表示,常规的水质检测一般包括20多项,如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等,做一次费用大约600—700元。
 
  采访中,许多普通住户表示,一般情况下,他们很难自掏腰包去送检,除非等到问题出现。“饮水安全是一个慢性渗透的问题,一发现就已经晚了。”
 
  依据规定,国家卫生部根据饮用水的水质设定一个标准,要求省级疾控中心包括省会市疾控中心,必须具备106项的检测能力。武汉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就目前检测能力发现,武汉大部分水质是合格的。但要依照国家要求开展饮用水106项指标检测的话,检测设备目前不足,技术人员也需要经过培训。 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实验室人力、物力有限,真要海口所有的二次供水单位都做到送检、并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我们也忙不过来!”另一方面,作为小区业主,许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存在“二次供水”,这也就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二次供水”的监督作用。
 
破解
 
建议设立政府专项经费
 
建立二次供水设施档案
  如何破解“二次供水”监管乏力? 有关人士建议,设立政府专项经费,通过自来水给水企业直管到户等多种途径,解决破产企业、无人管理或产权不清的供水单位卫生管理问题,从根本上改善破产单位的供水卫生状况。“把水务集团对水质的保证延伸到业主家门口,切实做到抄表到户。”该负责人说,对一些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老化的维修处理,应由政府设立供水清洗消毒专项基金,使供水卫生保障成为全民的社会福利事业,解决一些单位因无清洗经费无法安全供水的问题。
 
  在目前这个局势下,应立即着手摸底调查,建立武汉市二次供水设施档案库。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对武汉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清理统计,对每个水箱、水池按区域实行统一编号,建立档案,所有二次供水管理和使用单位都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发合法卫生许可证,为今后科学、规范的管理打下基础。在做好调查摸底、清理统计的同时,要在广大市民中普及二次供水知识,大力宣传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的危害性和水池清洗、消毒的必要性,使加强二次供水管理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该负责人建议尽快修订《武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办法》。强调在二次供水管理中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作用,将对本社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纳入该社区的管理职责范畴,对不依法管理的二次供水单位,社区有督促、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现行供水管理体制也要相应修改。一是将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加压供水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逐步取消城市内自建集中式供水,新建住宅小区均应使用市政供水。二是安排专项建设资金或房改资金,有计划有重点地逐年改造海口不达标的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消除饮水污染隐患。三是本着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将二次加压供水的运行、管理成本费用纳入水费中或单独设立收费项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使二次加压供水纳入良性轨道,健康发展。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共有大约5000家供水单位,但其中完成办理了“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却不足500家。据海口市卫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办理该证件供水,根据情节严重高可罚款5000元,情节轻微且未造成影响的罚款数额则为20到1000元。
 
  “有人说我们罚得太轻了,但是《湖北省城镇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没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因此只能按照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处理。”市民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起到震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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